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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牌“金镶玉”奖牌 3“文化人”获刑
作者:崔光同   发布时间:2009-10-31 11:00:32


    近日,因非法销售假冒的奥运奖牌,北京卓越巴巴文化有限公司法人、经理、财务三人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7至3万元不等。

    2007年11月份,23岁欧阳俊在房山区注册成立了北京卓越巴巴文化有限公司。

    2008年7月,欧阳俊纠集马立广为公司股东,并承租朝阳区阳光100国际公寓一处办公楼作为公司经营处所,由徐红霞负责公司财务,于是,公司正式挂牌经营,主要经营业务就是销售仿制的“北京奥运会奖牌”。

    欧阳俊、马立广、徐红霞为牟取非法利益,从朝阳区甜水园图书市场一摊位处,以550元和680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金镶玉奖牌”,后在公司经营处所以该公司的名义,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宣传信息、电话推销的方式,以680元至78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假冒的“金镶玉奖牌”39套,共计经营金额120 900元,非法获利26 820元。

    2008年8月19日,欧阳俊、马立广、徐红霞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起获“第29届北京奥运会金镶玉奖牌”11套、电脑主机及部分款物扣押在案。

    据悉,欧阳俊在注册公司后先是做了一个“卓越巴巴文化公司”的网站,卖奥运火炬、鸟巢、福娃之类的奥运特许商品,后被行政处罚就停止经营了。

    欧阳俊、马立广、徐红霞都是80后。欧阳俊是安徽人,高中文化;而26岁的马立广只是小学文化。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欧阳俊、马立广、徐红霞三人法制观念淡薄,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法院认定,在共同犯罪中,欧阳俊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立广、徐红霞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三人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三被告人表示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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