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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珠宝店“百万首饰”被盗案宣判 主犯领无期
作者:莫国赵   发布时间:2009-11-04 08:33:13


    轰动广西河池市的“香港晶永恒”珠宝店被盗案,终于尘埃落定。11月3日,广西河池市中级法院以盗窃罪对案件主犯韦茂柏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2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至8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30日,被告人韦茂柏与同伙冯兴幸密谋后,纠集被告人覃韦献参与盗窃宜州市城区“香港晶永恒”珠宝店的珠宝。经过事先踩点后,同年5月1日凌晨2时许,三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作案现场。被告人冯兴幸在附近望风放哨,覃韦献、韦茂柏二人钻进珠宝店西侧与服装体东侧两墙之间的夹缝,采用千斤顶顶墙的方式顶穿“香港晶永恒”珠宝店的墙体。至当日凌晨5时许,挖开一个小洞,由于天色已亮怕被人发现,三人便留下工具离开现场。次日,冯兴幸邀老乡廖启发参与盗窃,廖启发借来一辆微型面包车,以便运走赃物和逃跑。2日凌晨2时许,由廖启发和冯兴幸驾车在附近望风放哨,被告人覃韦献、韦茂柏钻进墙缝继续用千斤顶挖墙打洞,至凌晨5时许,墙面已经被挖开一个篮球般大小的洞口,钻进珠宝店内实施盗窃,盗走该店大量黄金、钯金等珠宝首饰及2000元现金。后四人驾车逃离现场,到韦茂柏家分赃,每人分得黄金、钯金首饰约4斤和现金500元。分赃后四人分开逃窜。除已挥霍和丢失的部份珠宝外,缴获在案的珠宝,经鉴定总价值为人民币136多万元。被告人韦茂柏在逃跑期间,其低价卖掉一些首饰获款84600多元。

    另外,四被告人还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四被告人还伙同他人先后盗窃宜州市几个企业办公室,盗窃财物共计22万元。

    河池中院认为,被告人韦茂柏、覃韦献、廖启发和冯兴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公私财物,四被告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盗窃犯罪中,被告人韦茂柏、覃韦献、廖启发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故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韦茂柏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覃韦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廖启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80000元;责令被告人韦茂柏、覃韦献、廖启发共同退赔“香港晶永恒”珠宝店经济损失约500000元,由被告人韦茂柏承担40%即200000元,被告人覃韦献承担35%即175000元,被告人廖启发承担25%即125000元。

    宣判后,三被告人表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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