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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脑“黑客”诈人钱财获刑4年半
作者:刘键 范春生   发布时间:2009-11-06 10:10:41


    利用购买的“灰鸽子”木马软件使他人电脑染“毒”,然后借机控制他人电脑并录入虚假指令,从而骗取他人钱财6万余元。辽宁、江苏电脑“黑客”跨省诈骗案的主谋余庆祥日前被辽宁省东港市法院认定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的余庆祥,系南京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今年3月初,其从互联网上购买了“灰鸽子”木马软件后,安装在自己工作单位的电脑网站上。通过网络交流,使与其有联系的辽宁省东港市昌林公司总经理韩某的电脑被染上“灰鸽子”病毒。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7日、8日,余庆祥侵入辽宁省东港市昌林公司总经理韩某的电脑,破解了密码,获取了邮箱地址。并得知韩某现在日本,遂以韩某的名义给昌林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电子邮件,要求向其事先以假名“吴岩”开好的银行账户内汇款人民币6.2万元。3月8日16时许,他将昌林公司汇过来的人民币6.2万元取走,归为己有。

    案发后,余庆祥所获赃款已全部被追缴,并归还给韩某。不过由于这种行为涉嫌犯罪,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庆祥使用木马软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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