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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商务部"名义虚构评选活动骗财获刑1年半
作者:范静/文 李钦鹏/图   发布时间:2009-11-09 08:39:56


    以“商务部”、“中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义,虚构评选“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活动,以需要推介费的名义骗取4万余元。日前,27岁的江苏男子闵克青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7年1月至12月间,被告人闵克青伙同他人以“商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质量品牌监督委员会”、“中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的名义,虚构其正在开展评选“中国著名品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活动的事实,谎称被害单位已入围,以需要推介费的名义,骗取哈尔滨帽儿山暖气片有限公司、深圳市力昌家私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共计人民币45200元。上述钱款均被汇入被告人闵克青控制的中质迅联(北京)市场调查中心账内。2009年3月4日被告人闵克青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克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闵克青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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