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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妻养胎老夫关心不够 两轮“代沟”如何弥补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9-11-10 10:03:07


    年轻妻子因怀孕养胎回娘家期间,由于老公不去看望引起离婚纠纷,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陆女士要求与被告施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

    二十多岁的陆女士比施先生的年龄着实小了两轮多,但两人从自由相识恋爱到结婚关系一直很好。二年前,陆女士怀孕四个月时因身体不适,遵医进行养胎。在陆女士回娘家养胎期间,施先生觉得有岳母照顾平时就沉溺于打麻将,在5个多月时间内不去探望妻子,也不关心陆女士身孕情况,直到要生孩子时才赶到医院并在医院照顾妻子,为这事陆女士非常生气,还怀疑丈夫有外遇并一直记在心,因此双方之间矛盾不断。在一次家庭琐事争吵中陆女士又提起不探望的事,陆女士的唠叨冲动了施先生,他动手打了陆女士。

    为此陆女士认为,当时找大龄老公就是想有个呵护,现在对妻子怀孕漠不关心,是彻底伤害了她的情感,以后还不知怎样。这个“代沟”不如现在解决,于是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今年9月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施先生离婚。

    施先生认为,自己年龄大妻子近一倍是很爱护她的,妻子怀孕回娘家保胎数月虽然看望不多,但经常打电话关心的;两人在吵闹时没有殴打妻子,只是说说她而已。现在女儿一岁多了,为了家庭和睦,实际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故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尚可,婚后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来,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打原告,导致夫妻感情产生了裂痕。现在被告认识自己当初对怀孕之妻关心不够,表示以后一定会照顾好妻子和孩子,希望能和原告和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双方应当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维护好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只要双方加强沟通,增进交流,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因此,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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