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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怒招牌被拆 家俬店老板买凶砸人场子
作者:齐娜 徐玮 石明团 发布时间:2009-11-12 15:24:06
为小纠纷,竟找人砸坏对方财物9万余元,虽出了气却面临着法律的惩处,11月12日,被告人黄自杰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黄自杰,开有一家全友家俬店。2007年12月9日,其因为安装在南阳油田金鼎电器店旁边的招牌,被该店老板李松林拆掉而生气,与其司机李军(另案处理)商量找人出出气,二人来到油田找到田占(另案处理),要求田占帮忙教训李松林,黄自杰答应给田占一万元辛苦费。田占又找来中山(另案处理)等三四名男子,手持关公刀,将金鼎电器生活广场的玻璃门、抽油烟机等电器砸毁。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共计90236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自杰赔偿李松林经济损失50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自杰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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