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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农民讨饭途中拾罂粟种 带回家长出2000多株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9-11-14 09:19:15


    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以其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李民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李民,男,1930年出生,安徽利辛县某镇一农民。去年麦种时节,其在去安徽省颍上县的讨饭途中拾到罂粟种子,讨饭回家后,被告人李民就在其住房前约1分地的菜地里种植罂粟。今年5月12日下午,利辛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对李民非法种植的已开花结果的罂粟进行铲除,经铲除后清点,共计2516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民非法种植罂粟达2516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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