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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凤凰行动"盗抢团伙彻底覆灭 "80后"为主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09-11-13 09:26:48


    备受各界关注、轰动广西贵港市的“凤凰行动” 抢劫、盗窃团伙,终于尘埃落定。11月12日下午3点30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号法庭里座无虚席,历时3个月、涉案人员之多、影响范围之广罕见的涉案24名被告人的“凤凰行动” 抢劫、盗窃案在这里进行审判阶段的最后一项程序——公开宣判。

    港北法院副院长、本案审判长梁伟艳神情严肃、当庭宣读:“被告人蒙海文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蒙进安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随着审判长宣判完毕,这个以“80后”青少年人员为主的犯罪团伙宣告覆灭,24名被告人罚当其罪,被港北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责令24名被告人退赔失主的经济损失;并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2009年3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林建范、蒙海文放风掩护,被告人蒙进安在贵港市凤凰城某储蓄所门口用随身携带的医用镊子偷取行人梁某右边衣袋里的一台价值人民币350元的金鹏牌A6528型银色直板手机,刚将手机夹离梁某衣袋即被发觉,梁某转身抓住蒙进安,蒙进安挣扎并与梁某拉扯打起来,梁某的同伴蒙某过来帮忙抓捕蒙进安,为了帮助蒙进安逃脱,在一旁的林建范、蒙海文冲过来与蒙进安共同殴打梁某和蒙某,在一旁的被告人黄积满见状随手拿起一旁的木椅子冲过来威胁梁某和蒙某,致使梁某和蒙某放弃对蒙进安的抓捕。

    2009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蒙海文、蒙进安、黄积满、林建范、黄长裕、梁永明、吴神述、郑航、梁友、黄彬、黄建友、杨贵平、黄庚良、梁俭恩、韦某、黄积聪、吴桂平、吴日增、黄利、黄进才、黄锦亮、黄富艺、周若标、黄某等人分工合作,多次在贵港市建设中路的凤凰一街、建设中路、甘化商贸城一带利用医用镊子盗窃路人财物,共作案28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海文、蒙进安、黄积满、林建范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和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蒙海文、蒙进安、黄积满、林建范、黄长裕、梁永明、吴神述、郑航、梁友、黄彬、黄建友、杨贵平、黄庚良、梁俭恩、韦某、黄积聪、吴桂平、吴日增、黄利、黄进才、黄锦亮、黄富艺、周若标、黄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在公共场所多次扒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蒙海文、蒙进安、黄积满、杨贵平、吴桂平、吴日增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韦某、黄某在实施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24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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