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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抢着东西也算抢劫吗? 男子抢劫未遂不以为然
作者:郑春笋 张炜琰 曹冬梅 发布时间:2009-11-13 13:53:52
11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拦路抢劫他人钱财未遂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同伙也分别受到应有的处罚。
游手好闲的李某一直想找机会赚点“外快”。2008年12月26日晚,他和两个朋友在街上闲逛时提出抢劫的想法。22时30分左右,3人步行至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德州电大南校区附近,遇到新园公寓居民赵某骑电动车带着妻子由此路过,3人手持木棍上前将赵某夫妇拦下。此时旁边有一辆出租车路过,赵某夫妇趁机骑电动车想走,李某拿着木棍追上去,拽住被害人的衣服,强迫2人停车。这时另外一辆出租车路过停了下来,李某3人心虚,仓惶离去。被害人随即报警,在附近巡逻的民警迅速将李某3人抓获。被抓后3人不以为然:“俺没抢着东西也算抢劫吗?”当法庭对他们进行宣判后,3人这才低下了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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