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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一美籍丈夫竟是“落跑新郎” 法院判双方离婚
作者:董晶晶 发布时间:2009-11-23 15:22:29
11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因美籍丈夫“落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2000年6月,陈女士经人介绍与美籍华人李先生相识。2001年1月15日,两人到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即返回美国,自此音讯全无。陈女士多方打听,始终未再能与李先生取得联系。2008年12月,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通过《人民日报》(海外版)和《人民法院报》,法院向李先生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先生至今未现身。2009年11月17日,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判决双方离婚。 目前,本案一审判决书正在公告送达期,如这位美籍丈夫超过6个月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即视为判决书已经送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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