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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11人盗抢滋事团伙作案31起涉3罪受审
作者:黄宪伟 李慧来   发布时间:2009-11-23 16:20:41


    11月23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道峰、王太军等11名被告人涉嫌盗窃、抢劫、寻衅滋事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月至2008年底,被告人王道峰、王太军、王龙发、王闯、宇文谦等人先后在该县水冶镇、许家沟乡等地,结伙交叉作案26起,盗窃汽车、通信电缆、金银首饰、手机、窨井盖等物品,价值共计186614.7元。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王太军、王闯等七人还先后在该县水冶镇,采用殴打、威胁等方法,结伙交叉抢劫作案3起,抢劫现金4120元。

    另2008年7月24日、2009年1月17日,被告人王闯、宇文谦等四人,先后两次在该县水冶镇网吧、受害人家中,酒后无故滋事,致两人轻伤,并将受害人家中的窗户玻璃、电视机等物砸坏,被砸物品价值2371.2元。

    庭审过程中,除被告人王太军、王闯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外,其余9名被告人均对部分事实予以否认。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安阳县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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