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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作法行调包 “活神仙”进牢房
作者:黎琪 发布时间:2009-11-24 09:48:38
五位农民财迷心窍,替人“作法消灾”,实质趁人不备,盗取财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1月19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谭太富等5名被告人犯盗窃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谭太富等5名被告人均犯盗窃罪,其中被告人谭太富等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姚建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中旬,被告人谭太富等5名被告人经过谋划决定外出盗窃作案,并对各自职责进行了分工:被告人谭太富等四人相互配合,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利用被害人的迷信心理,让其交出钱财给“活神仙”用于作法消灾,在假装作法过程中,趁被害人不备,将钱财调包;被告人姚建旺则负责开车接送四被告人。 2009年6月22日,五名被告人驾车来到九江县县城万客汇菜市场,采用上述手段盗走了被害人胡某现金53600元。 另外查明,2009年6月9日,被告人谭太富等四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采取同样的手段,窃取了被害人张某现金392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太富等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中,被告人谭太富等四名被告人作案二次,且在九江县被害人胡某现金被盗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姚建旺参与作案一次,且在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遂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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