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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老板组织偷煤 自家烧烤店变成贼窝
作者:褚宁 王再兴   发布时间:2009-11-25 14:06:59


    为了赚取暴利,烧烤店老板加入了盗窃铁路运输煤炭的“队伍”,而自家的烧烤店则成了贼窝,日前,苏某等7名被告人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1个月到5年1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金。

    家住天津市大港区的苏某自从2008年11月从广州打工回来,便开了一家烧烤店来维持生计。虽然生意不好做,但是也不愁吃穿。彭某是他家烧烤店的一名熟客。一来二去,彭某找到苏某,与其商量让其加入他的盗窃铁路运输煤炭的队伍里,把烧烤店作为聚点,苏某只要负责联系人和买家,就可以坐在烧烤店里等着收钱。苏某经不住彭某的诱惑,觉得只是打几个电话,提供个地方就可以分得钱,于是就答应入伙。

    苏某开始到处找人去盗窃铁路运输煤炭,把人召齐后,再由联系到的租车把人拉到车站。苏某则在车下望风,得手后大家再回到烧烤店集合,联系买家,分赃。通过这种方法,苏某等7人于2008年12月期间先后在蓟港铁路线上盗窃铁路运输煤炭6次,总重53吨,共计价值人民币37300元,其中苏某分得1800元。

    经审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苏某等7人盗窃罪成立,分别被判处11个月到5年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0元到2000元不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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