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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跨海大桥再次被撞 肇事船打捞后即被扣押
作者:王舜毕    发布时间:2009-12-22 14:43:01


    12月21日,应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法官前往北仑满洋船厂对擦碰金塘大桥的肇事船“马克”(M.KIMITSU)轮实施扣押,这是该院又一次到达大桥附近海域,依法扣押第二次碰撞金塘大桥的肇事船舶。

    11月16日下午5时许,载有3000吨钢材的韩国籍杂货船“马克”轮在金塘大桥北侧海域锚泊,因船员疏忽和措施不当,造成轮船走锚与金锚大桥一处非通航孔两侧的E31、E32桥墩发生擦碰,总吨位为2080吨的 “马克”轮在宁波镇海后海塘18号泊位附近冲滩后沉没。目前,肇事船被打捞后停泊在北仑满洋船厂码头。

    该碰撞事故导致原定于11月22日举行的通车仪式被迫取消,原计划于11月17日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跨海大桥通车新闻发布会也临时取消。上次被撞发生于2008年3月27日,正在建设中的金塘大桥被误入非通航口的“勤丰128”轮拦腰撞断,全长60米的桥面箱梁整个塌陷,船上20名船员有4人被掉落的桥面砸死。经该院审理,肇事方最终赔付1200万元。

    本次触碰事故造金塘大桥E31、E32桥墩避部损坏,据经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称初步估计,本事故造成其各项损失人民币480万元左右。同时,因打捞“马克”轮还发生了300余万元的救助费用。12月17日,申请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向该院申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要求扣押肇事“马克”轮,并责令被申请人“马克”轮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该院经审查后准予申请,并于21日下午赶往该轮停泊地对“马克”轮实施扣押。

   金塘大桥被撞索赔案调解结案 肇事方赔付120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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