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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公安局有关系能办北京户口诈骗11万
作者:高鑫 张源 发布时间:2010-01-08 16:24:31
谎称自己在公安局有关系,能给丁女士的女儿办北京户口方便高考,骗取丁某夫妇11.7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退赔赃款。
受骗人丁女士称,他与丈夫在北京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可一家人的户口还在老家外地,女儿也在老家念书。2009年6月,丁女士与申某联系承包一个土石工程时,偶尔谈起孩子成绩虽然可以,但没有北京户口,在老家考不上名牌大学。申某听后立即表示,自己在北京市公安局和中水十四局都有关系,能花钱托人办北京户口,还当即给公安局打电话“问价”,紧接着又安排中水十四局的“局长”在市公安局门口与丁女士见面。 想到女儿一旦成了“北京人”,命运可能完全改变,丁女士顿时失去警惕,轻信了申某的说辞,先后给了申某11.7万元疏通“局长”。申某还向丁女士说,局长会额外垫付10万元钱,这钱可以以后再还。丁女士对此更深信不疑。 丁女士的弟弟在老家给女儿办户口迁出手续时,被公安机关告知没有北京的户口迁入手续就不能迁走。至此,丁女士才开始怀疑自己被骗,但已经找不到申某了。 庭审中,申某坚称自己只骗了3.7万元,剩下的8万元只是丁女士给自己的工程款。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间,被告人申某在其暂住地及丁某暂住地,以能为丁某的女儿办理北京市户口为名,先后骗取丁某人民币共计11.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曾某之前就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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