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香港居民持假信用卡在江苏行骗被判刑十个月
作者:顾烨   发布时间:2010-01-11 16:38:49


    一位52岁的香港人在江苏利用假信用卡大肆行骗,短短两天,便从南京、苏州等地的商场骗得价值14000余元的商品。近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无锡市崇安区公安分局查明,香港居民陈德海去年10月到江苏短短两天,先后在苏州、南京的3家知名大型商场,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采取划卡消费的手法,骗得各类商品及服务等共计价值14077元。

    崇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陈德海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庭审中,陈德海自愿认罪,据他交代,2009年10月,失业在家的他在香港接到一个马来西亚朋友的电话,说可以用假信用卡到内地商城刷卡消费,问他要不要做。两人一拍即合,约定由朋友负责做假的信用卡及假的香港身份证,而他负责消费,得手后分得买到商品价格的15%。

    崇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指控成立,应予采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