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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蜗居车站行窃 得手后买酒庆祝被抓
作者: 梁哲瑜 发布时间:2010-01-26 15:23:23
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哑巴”(姓名不详)盗窃一案。
检察院指控:2009年11月15日5时30分许,被告人“哑巴”在邯郸火车站售票厅,趁旅客郝某熟睡之机,用刀片将其裤子右兜割破盗窃现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后到车站超市买酒时被执勤民警抓获。 据查,被告人姓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所均不详。此人经常游离在车站附近行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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