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象州开审特大盗窃团伙案 50人作案117起
作者:覃军富 银湘华 发布时间:2010-02-20 16:03:07
2月10日上午,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涉案50人、作案117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的特大摩托车、电动车盗窃、销赃、收赃团伙案。 该案由象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由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9时10分, 50名被告人依次被带上法庭受审,60余名公安民警、司法警察及法官在法庭外协助警戒,公诉人对韦国明等50名被告人分别以盗窃、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进行指控。 公诉人指控,自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韦国明伙同韦滢生、韦周刚、韦寿全、黄彦传等5名被告人,单独或交叉结伙先后在象州县城、运江镇、寺村镇、中平镇、罗秀镇、妙皇乡等地连续盗窃摩托车、电动车73辆,价值14万余元;被告人韦守勋、何超海、韦宁生等45名被告人参与代为销售或收购赃车44起,数额达1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韦国明参与盗窃摩托车、电动车47起、盗窃数额达8万余元。该团伙年龄平均24岁,最高学历是中专,均系无业游民。该团伙作案的特点是有预谋、有策划,分工明确,专门对摩托车、电动车下手,作案时有专人接应将被盗车开走,赃车通过固定的电话号码联系收购。 庭审一直从上午9时10分持续到下午2时30分。大部分被告人都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将择日另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