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怀疑小孩偷东西 超市保安脚踢孕妇
作者:李春香 杨帆    发布时间:2010-02-25 15:13:31


    超市保安因为怀疑陈静的儿子偷拿东西,而与陈静发生口角,争执中,保安飞起一脚踢中怀孕7个月的陈静的腹部,致使陈静早产。日前,陈静将该超市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09年10月9日下午,陈静带着8岁的儿子与妹妹去北京市昌平区阳坊某超市购物。陈静与妹妹结完帐,发现原本在超市入口处玩耍的儿子正被超市保安训斥,保安怀疑小孩有偷窃行为。陈静与妹妹出示了购物发票,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怀孕7个月的陈静被踢中腹部而晕倒在地,后被120急救送往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抢救,次日凌晨2点31分剖宫产手术生下一名女婴,因新生儿轻度窒息,出生后当即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至2010年1月26日。

    张静认为,超市保安人员侵害自己身体健康的行为,应由雇主即超市承担赔偿责任,故陈静以超市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04395元,并要求超市赔偿精神损害慰问金3万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