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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半月偷盗机动车牌照71块并敲诈勒索
作者:章伟聪 陈静   发布时间:2010-03-16 11:54:48


    未成年人高某,在上海浦东新区等地,采用盗窃被害人机动车牌照,事后留下联系方式,待被害人与其联系赎回牌照时进行要挟,多次敲诈勒索获得赃款人民币7200元。记者今日获悉,上海长宁区法院新近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某及同案犯李某有期徒刑各九个月。

  小学四年级就辍学的高某,14岁时跟随父母来到上海。父母整天忙于打工挣钱,他则经常在网吧里消磨时光。为了获得钱财,他决定“尝试”撬牌照搞钱。

  午夜,高某窜至浦东新区赵高路一带,见一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车牌仅用上边两颗螺丝固定,就上去掰了下来,同时将一张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纸条夹在雨刮器上。第二天,在车主打电话与高某联系时,高某提出打300元到其银行卡上的“条件”,并在确认钱款进卡后将隐藏车牌的地点告诉对方。

  在之后的37天里,高某以同样方法连续作案,在15天里作案36起,盗窃机动车牌照71块,并向车主敲诈勒索得赃款7200元。其中后21次与老乡李某一起作案,得赃款3900元。9月18日,经公安机关排查,高某与李某一同归案。

  法院认为,高某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均应承担刑事责任。鉴于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两被告人到案后能坦白交代作案事实并自愿认罪,法庭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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