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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10·24”特大交通肇事案开庭
作者:黄娟 薛永毅   发布时间:2010-03-17 16:23:50


    3月17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蓝田“10·24”特大交通肇事案,在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蓝关法庭开庭审理。涉嫌交通肇事的被告人侯某出庭受审,部分被害人的亲属及有关群众2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于2009年10月24日下午15时许驾驶陕D12384号大货车装载16根电线杆,沿蓝田县玉山镇上陈村生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村九组处,在下陡坡向右转弯时,因严重超载,驶出道路东侧,冲向王某家门前卖场,将麦场停放的四辆车及李某等十人碰撞后翻入麦场南侧马某家后院,造成李某等三人死亡,张某等七人受伤,五车及马某家房屋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同年10月25日,侯某被刑事拘留,11月6日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鉴于该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上影响较大,蓝田法院为此专门成立了“10·24”特大交通肇事案庭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安保预案。县法院院长刘长权、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利民亲自坐阵指挥,并及时从全院抽调30余名干警全力配合,确保了庭审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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