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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冰毒22公斤 武汉一毒贩零口供仍被判无期
作者:花耀兰 周晶晶 曾嵘 发布时间:2010-04-08 16:17:27
押运毒品数量高达22公斤,且为纯度较高的“冰毒”,虽从头到尾“不认账”,毒贩向飞日前仍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这是武汉市近年来公诉的数量最大的运输“冰毒”案件。 2009年4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禁毒大队接获一起毒品交易线索,立即前往布控。但由于毒品交接双方临时更改了交货地点,当公安人员赶至该市硚口区中山大道一家酒店门口时,接货方及司机均已逃匿,仅抓获了押车的向飞。 在被弃的一辆东风雪铁龙牌小轿车上,公安人员查获了三箱毒品。后经鉴定,其全部为纯度较高的“冰毒”,重达22公斤。 到案后,向飞始终否认其参与了运输毒品,甚至否认其乘坐了藏有毒品的车辆。当公安人员从车上找到带有向飞指纹的一个矿泉水瓶时,向才承认其乘坐了这辆车,但又称,其只是搭乘朋友介绍的顺风车,并不知道车后藏有毒品。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承办人审查案卷后认为,现有的证据尚不能充分证明向飞主观明知其运输的是毒品,而这将直接影响到定罪。 按检方的要求,公安机关又补充搜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向飞携带的一个装有其他涉毒人员机票的背包,证明其与贩毒团伙“关系不寻常”。抓获地附近银行监视录像也显示,向飞的确乘坐了藏有毒品的车辆。此外,公安机关还找到了重要的目击证人和知情人对向飞进行了辨认。将原有分散的证据组合到一起,足以证明向飞主观上的犯罪故意。 2009 年 12 月 22 日,该案起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向飞仍然否认其犯罪行为。由于一项重要的证据——监听记录,只有一个片段,且连贯性不强,易产生歧义,法院在证据的采信上产生了质疑。加之原始监听录音因技术原因被覆盖,暂时不能恢复,法院曾一度建议检方将此案撤回。 与法院沟通的同时,检方督促公安机关就案件进一步展开全方位的调查,以完善证据锁链,并多次协商挽回原始证据的方案。按检方的补充侦查方案,公安机关终于找到了车主和有关证人,证实向飞参与了运输毒品,并与接货方和发货方有密切接触。同时,向飞妻子的证言也证实,向飞与发货方是亲戚。这些证据击破了向飞只是坐顺风车,与双方并不认识的谎言。 更值得庆幸的是,经过技术上的攻关,原始监听记录80%的内容得到了恢复,而且这部分通话内容清晰地证明了在押运毒品途中,向飞与收货方保持着密切联系,其甚至是毒品犯罪团伙的重要成员。 查阅了检方再次移送的新证据后,法院做出了重新开庭审理的决定。2010年3月5日,该案第二次开庭。面对大量的铁证,向飞虽然仍矢口否认其犯罪事实,但其心理防线明显崩溃,反应极为紧张,辩解漏洞百出。 2010年3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零口供”的向飞无期徒刑。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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