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本田汽车自燃引发纠纷 厂家维修公司均被起诉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10-04-09 09:09:24


    二手本田奥德赛小客车自燃,车主将厂家、维修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4月8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07年7月11日,原告赵女士在北京市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以25万元购得本田奥德赛HG6480小客车一辆。2007年9月1日原告前往北京臣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处对该车辆进行保养,当天这辆二手本田车就发生火灾致使车报废。

    原告赵女士认为车辆之所以自燃致报废,是因为车辆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加之被告北京臣合汽车服务公司对其车保养不当;另外河南正大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本田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原告将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臣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损失费25万元、赔偿其他损失1万元。

    被告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辩称:广本公司生产的车辆没有质量问题,正大司法鉴定所没有对臣合公司安装的滤清器进行鉴定,所以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是不客观的,该公司与原告事故的发生也没有因果关系,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北京臣合汽车服务公司辩称:原告车辆被损,正大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书证明车存在缺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应向该车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权利,而不应将北京臣合汽车服务公司列为本案的被告。

    原告及被告广汽本田公司均向法庭提交了鉴定申请,法官同意双方的请求、宣布休庭。

    法院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