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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一男子网购1199发子弹受审
作者:杨昌平   发布时间:2010-05-05 16:47:58


    24岁的大兴区居民潘某站在大兴法院的被告席上,显得很是无助。网上出售气枪子弹的网页足有上百页,没想到买回来子弹后居然触犯刑法。今天上午,潘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在大兴法院出庭受审。

  对检方的指控和出具的证据,已被取保候审的潘某一一认可。检方指控称,潘某于2009年4月的一天,通过互联网购买了1199发气枪子弹,藏匿于大兴区旧宫镇德茂小区的家中,后被查获。潘某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潘某有着中专文化,但他不知道买点气枪子弹会犯法。其实,和潘某有着相同经历的大有人在。两年前,20多岁的刘某在外地买了一把气枪和20多盒气枪铅弹,用于平时打鸟玩。被警察发现后,民警告诉他枪是违禁品,要求他及时上缴。刘某便按照民警的要求将气枪上缴了。不久,刘某在上网时发现有人要买气枪子弹,于是,他通过互联网发布出售气枪铅弹的广告,在与买家达成买卖协议后,通过快递方式将10盒共计1474粒气枪铅弹出售给买受人,得款80元。后来,刘某被法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大兴法院今天未对潘某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予以宣判。



来源: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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