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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团伙3个月套取现金318万 4人获刑
作者:杨玥 陈洁   发布时间:2010-05-10 16:01:53


    一个有研究生学历的高材生与人合伙,各出资3000元在网上办购物商城,以吸收会员的方式高价销售从朝天门等地“扫”来的廉价货物,在2009年2月7日至5月27日短短3个月内,吸收“会员”800多名,套取现金318万元。5日,该团伙成员陈某等4人被垫江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4年不等。

  据悉,陈某和团伙另一成员张某为多分利益,长期隐瞒夫妻关系,直到上了法庭,该组织其他成员才获知真相。目前,该团伙仍有成员在逃。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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