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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淫秽视频释放压力 电脑部副经理获刑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10-05-10 16:26:33


    因向淫秽网站上传淫秽视频文件链接,链接点击量达到三十万余次,三十岁的马某被公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今天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20日,马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一房屋内,先后多次在互联网“性吧”网站“性之影吧”板块内上传淫秽视频文件链接,其上传的链接点击量达到三十万余次,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庭上,马某表示认罪。马某说,他是某公司电脑部的副经理,平时工作与电脑有关,自己也对电脑及网络很感兴趣。2009年4月,其在发现“性吧”网站后,认为该网站设计管理的还不错,就注册会员经常登录学习,2009年11月升至高级版主。马某表示上传视频文件链接不为挣钱,只为获取更高积分,取得更大权限,同时,也可以在闲暇时间缓解工作、家庭生活的压力。“我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更没想到触犯了国家法律,我十分后悔”,马某哭着表示自己要好好改造。

    马某的辩护人认为,马某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且认罪、悔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利用互联网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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