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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为讨工资殴打民警被公诉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10-05-17 09:22:13


    因工资问题与工地发生争执,后竟挥拳打伤民警,日前,32岁的湖北人陈雪峰等4人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据悉,陈雪峰与陈祖兵是兄弟俩,同另外两名被告人同是湖北老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9月13日,陈雪峰伙同陈祖兵、龚静、叶光选到朝阳区来广营乡润泽庄园工地讨要工资,后与工地施工方发生纠纷。

    当日中午13时许,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在民警现场调解过程中,陈雪峰等人又与工地人员发生争执,故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在上警车过程中,陈祖兵拒绝上警车,并用拳击打民警的左眼部,陈雪峰、龚静、叶光选随即跳下警车。

    下车后的陈雪峰也用拳击打民警眼部,龚静、叶光选则对上前制止的民警进行殴打。经鉴定,陈祖兵等人致民警左眼外伤性黄斑病变,左眼矫正视力较伤前下降0.2,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属轻微伤偏重,致另外俩民警皮肤挫伤,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均属轻微伤。后四人被当场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陈雪峰等四人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三名民警轻微伤的后果,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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