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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捉奸勒索妻子上司40万 获刑8年
作者:万勤 洪法 刘宽   发布时间:2010-05-20 15:08:30


    一男子当场将妻子和上司在出租屋内捉奸在床,遂持刀敲诈妻子上司40万元。老公在“催债”时被抓获。昨悉,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去年9月6日晚10时许,31岁的四川男子冯某来到洪山街虾湖院,在其妻陈某打工的业主黄某的租住处,将妻子与黄某捉奸在床。冯某遂采取持刀威胁和恐吓等手段,扬言如果不给钱就要告黄某强奸,还要在网上公布,勒索黄某40万元。黄某被迫答应。次日,冯某索得现金25万元后,又迫使黄某出具一张“借到冯某15万元”的欠条。去年11月3日,冯某携“欠条”来索取余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赃款未能追回。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冯某。(来源:武汉晚报)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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