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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记者救人被撞案续:江西青年英雄家属状告肇事方要求赔偿
作者:尹海萍   发布时间:2010-05-26 15:28:22


    江西青年曾庆香与央视女记者刘薇在高速路上见义勇为携手救人,不幸双双身亡,此举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近日,曾庆香的家属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余万,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3月9日晚上22时,在北京市昌平区北六环,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左前轮胎突然爆胎,车辆翻至中心护栏上,车内所载煤矸石抛撒于行车道内。适有央视女记者刘薇驾驶“新甲壳虫”轿车途径此处,轧煤矸石后失控翻车,被困于车内。途径此处的曾庆香发现后,奋不顾身将刘薇从车内救出。此时又有贺某驾驶“夏利”车轧煤矸石失控后翻车,曾庆香与刘薇遂联手前去抢救贺某。施救过程中,又有一辆“福田”车轧煤矸石后失控与“夏利”车接触并将曾庆香和刘薇撞出,造成曾庆香和刘薇当场死亡,四车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认定,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37岁的曾庆香家中上有七旬父母,下有两岁儿子,家人对于其突然离去都无限悲痛,尤其曾父受不了打击,在事故发生的次日也告别了人世。近日,曾庆香的妻儿与老母亲在昌平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负事故全责的司机周某、货车的车主某运输公司及车辆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0余万,其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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