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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犯罪团伙疯狂作案每3天偷辆车 被判无期
作者:李金辉 朱建锋 吴南川   发布时间:2010-06-01 15:39:18


    专偷农用三轮车和小汽车,最多时一月盗车11辆,平均每三天就要盗一辆车,一伙来自河南安阳的盗窃团伙从2004年起在焦作、安阳等地疯狂作案,共偷盗农用汽车37辆,价值100多万元。昨天,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该团伙成员从无期徒刑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2009年2月17日凌晨,石静福、郭爱民、和爱成到焦作市马村区玉泉小区10号楼下,将张某的白色五菱牌面包车盗走,车牌号为豫HB8772,后被告人魏建军明知系赃车仍帮助将该车卖掉。经鉴定,该车价值25782元。

  2008年12月30日凌晨,石静福、来志民、来会勤到山西省长治市开发区前进巷,将任某停放在家门口的白色五菱牌面包车盗走,车牌号为晋DQQ228,后被告人魏建军明知系赃车仍帮助将车卖给被告人赵建峰,赵建峰明知系赃车仍予以收购,现该车已追回退还失主。经鉴定,该车价值27776元。

  据了解,该团伙从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期间,在5年的时间里,疯狂作案,作案范围包括河南、山西两省,主要作案在焦作市境内,包括武陟、修武、温县等县市。该团伙把盗窃地点选择在农村住户的家门口,作案时间大都是凌晨作案,作案手法也比较单一,拿钳子剪断锁车的锁链,然后砸烂车窗玻璃,进入车内,然后用车内线路对接的方式,启动汽车,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值得一提的该团伙的成员大多数都会修车。他们盗窃车辆后,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大多数都卖了不到万元的价格。

  该团伙最为疯狂的作案在2008年的12月份,他们连续作案,共偷盗汽车11辆,平均每三天就要盗窃一辆汽车,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31日作出如下判决,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该团伙成员从无期徒刑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并处于相应的罚金。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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