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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两高层以开发老年公寓为名集资诈骗
作者:车苗苗 李媛   发布时间:2010-06-04 14:00:31


    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杰、财务负责人郭晓莉涉嫌虚构开发老年公寓的事实,以收取预定金、许诺高额收益等手段集资诈骗,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北京汇华铭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杰,单独或伙同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晓莉,于2007年4月至12月间,虚构公司开发本市怀柔区、大连市某镇“颐养园”老年公寓项目的事实,以收取发放预定证、预订公寓房订金及许诺给予以增值收益等高额利息的手段,骗取王某等数十人共计465万余元;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明知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的信用卡共计4.5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郭杰、郭晓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郭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郭杰、郭晓莉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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