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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买便宜房帮忙上军校 “老油条”诈骗多人被诉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10-06-08 10:35:19
53岁的山东人宋某以能够帮人上军校、申诉官司、买便宜房子为名诈骗四名被害人钱财,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6月7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被告人宋某以能够帮李某正在上初二的儿子上军校为名,三次诈骗被害人李某汇款,共计四万两千元。 2006年2月、5月,被告人宋某虚构将山东省青岛市大麦岛一处房屋卖给被害人王某的事实,诈骗某二十五万元。 2006年5月和2007年12月,被告人宋某以帮助被害人周某的女儿上军校为名,在山东省青岛市和北京市市丰台区一招待所,两次诈骗被害人周某人民币共计二十二万元。 2006年10月,被告人宋某以帮助在吃饭时认识的酒楼老板徐某申诉官司为由,诈骗被害人徐某汇款两万元。 庭上,宋某并不认罪。宋某称,受害人李某向他借过五万元钱,四万两千元是李某还他的。“王某许诺要给我的儿子提干,还拿走了他三十二万元,二十五万元是王某买房子的钱,因为他欠我钱,我先扣下来了”,宋某说道。“我没有拿过周某的钱,十一万元转交给别人了,后来他们逼我写下了协议;我向徐某借了三万五千元,还有两万元没还”,庭上,宋某否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宋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其他三起均有异议。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最后陈述时,宋某说道。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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