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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让网友借宿 未想引贼入室
作者:于明   发布时间:2010-06-23 09:23:56


    被告人张彬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韩某,两个年轻人因为兴趣相投,便结为好朋友。令韩某没有想到的是,张彬却利用自己对其的信任,在韩某家借宿时将新买的手机及若干财物偷走。近日,被告人张彬因盗窃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被告人张彬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韩某,并结识成为好友。2009年12月29日凌晨许,韩某在与张彬在网上通过QQ聊天时,张彬说要来其家中玩,韩某便同意了。次日8时许,张彬来到韩某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的家中玩耍,并于当天下午3时许与韩某及其女友炊某一起到手机专卖店中买了一部新手机。当天回韩某住处之时天色已晚,韩某便好心留张彬在其家中住宿,张彬便同意了。韩某回到家之后,便将新买的手机放于家中充电。当晚韩某与其女友睡觉之时,张彬一直在上网聊天,待韩某与其女友睡熟之后,张彬遂心生歹意,将韩某新买的手机偷走,并将韩某放置于床头的钱包之中的1000元钱偷走。经鉴定,涉案机价值478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彬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故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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