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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叫老乡吃饭 丈夫吃干醋找茬打人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10-07-01 13:56:55
43岁的郑某与老乡陈某都是从湖北到北京打工的,两人住前后院。大年初一,陈某被郑某妻子的邀请到家里吃饭,郑某看到陈某“欺负”自己的妻子,郑某一气之下将陈某打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
今年2月14日,正值大年初一,在北京打工的郑某约了几个老乡到家里吃饭。想到平常关系还不错的陈某,郑某便让妻子去叫陈某,但陈某刚吃了饭,就没答应去郑某家。郑某又亲自到陈某家,陈某还是没答应去。郑某又让自己的妻子去叫陈某,陈某看推脱不过,便和女儿一起到了郑某家。 酒足饭饱后,郑某越想越憋气,觉得自己叫陈某,陈某不来,而自己的老婆叫陈某来吃饭,陈某便应了下来,而且看到郑某将自己的妻子堵在墙角,明明是在欺负妻子。郑某又想起陈某给他起了“女娃子”的外号,笑他不像男子汉,越想越憋气的郑某到了陈某家,对陈某拳打脚踢。 庭上,被告人郑某表示认罪。郑某称有一次看见陈某将他的妻子别在墙边,觉得陈某是在欺负他的妻子,因此心里有气。“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陈述时,郑某说道。 被告人郑某与陈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郑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郑某认罪态度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故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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