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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次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核准死刑
作者:杨维汉   发布时间:2010-07-16 15:19:47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罪犯吴芝桥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据记者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2006年5月,被告人吴芝桥与同案被告人周鎏弘等人(均已判刑)商议在广东省肇庆市非法制造枪支出售牟利,并出资租房,购买设备、工具,又分别与周鎏弘等人联系加工点,制作枪械图纸。在加工点生产出枪械部件后,吴芝桥等人对枪械部件再行加工、组装,非法制造出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2007年初,吴芝桥还雇用同案被告人杨峻和等人(均已判刑)非法制造枪支。吴芝桥将其非法制造的枪支托运至浙江省慈溪市,卖给社会闲散人员。至2007年11月案发,吴芝桥共计非法制造、出售枪支50余支、枪弹约200发。2007年9月6日,另案处理的被告人陈祖庚等人(均已判刑)为争夺赌客,使用吴芝桥制造的猎枪在浙江省永康市开枪射击,造成三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枪支40支、枪弹160余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吴芝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吴芝桥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驳回吴芝桥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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