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家中被盗儿报案 私藏弹药父获刑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10-07-22 16:18:01


    民警出警侦破盗窃案,却发现报案人家中藏有军用步枪子弹。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私藏弹药案件。

    2009年11月3日,被告人姚兵儿子报案称家中被盗,民警对现场勘验时,在姚兵的卧室一木质储物箱中发现31发军用步枪子弹。该子弹系姚兵在部队服役时打靶私自留存,1976年12月退伍后带回家中,私藏至今。

    姚兵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扣押物品清单、赃物照片、退伍军人证明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兵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私自藏匿弹药,拒不交出,其行为已构成私藏弹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以私藏弹药罪判处姚兵管制一年。(人物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