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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神弄鬼做“法事”行骗 假扮僧人被判刑
作者:黄强 乔安斌 发布时间:2010-08-10 10:31:39
俩名男子假扮和尚,以所谓的做“法事”替人“消灾祛难”的手段行骗。8月9日,两名假行僧被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43岁的李开林和44岁的张金明均系湖北省公安县人。2010年4月26日17时许,旬阳县土管局干部李子豪在汉滨区金州路街头遇见伪装成僧人摆摊给人看相的李开林,因李子豪的女儿李晓倩大学毕业后一直精神萎靡、身体多病,李子豪便请李开林给女儿李晓倩算一下命。李开林了解了李子豪家庭成员本情况后,谎称李晓倩今年是本命年,“犯太岁”,要通过做“法事”才能消灾祛难,并称自己师父的“法事”做的好,让李子豪准备好1999元钱,待师父看到李晓倩后,再给做“法事”。在骗得李子豪的信任后,二人互留了电话号码。 次日,李开林即电话联系在湖北省宜昌市的张金明,称“有生意”,邀约张金明赶到汉滨区。4月28日早,李开林、张金明二人坐班车来到旬阳县城李子豪的家中,在装模做样的给李晓倩看过面相后,谎称是李晓倩已去世的叔父在保佑李晓倩的时候,帮忙帮反了,属于阴阳不和,需做3300元钱的“法事”才能收到消灾祛难的效果,并称在佛的面前不能讲价,讲价就是对佛的大不敬,不吉利。 随后,二人安排李子豪去集市买回一只甲鱼,将李晓倩叔父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写在甲鱼的背部,并涂上鸡血,在装神弄鬼的给李晓倩做过“法事”后,收取李子豪现金3300元,并出具了所谓的“寺院功德结缘薄”收款收据。李开林、张金明二人离开李子豪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所获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开林、张金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较大数额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且诈骗财物已退还失主,并能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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