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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招聘“安排就业” 骗取八万元东窗事发
作者:高琳琳    发布时间:2010-08-12 14:46:48


    以安排就业为名,谢某先后在北京市某大学现代管理学院骗取人民币近八万元。近日,谢某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谢某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间,在北京市某大学现代管理学院,以安排就业为名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21000元、张某人民币15500元、吴某人民币24000元、黑某人民币19000元。后谢某被抓获。

    诉讼中,谢某直接退赔给李某人民币21000元,并向法院交纳了退赔给张某、吴某、黑某的人民币共计58500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谢某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主动退还被害人欠款,具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某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主动交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判处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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