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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面当武器抢劫店主 图谋未成当场被捉
作者:王君凤   发布时间:2010-08-18 14:27:52


    河北丰宁男子贾某竟想出用辣椒面当武器抢劫店主的“奇招”,谁料图谋未成,被当场抓获。8月18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某因为没有钱花,想通过抢劫弄点钱,于是想出奇招,用辣椒面当武器,泼洒被害人的面部,准备趁被害人不备进行抢劫。贾某某在住处附近的商店买东西时,发现店主李某常把营业款放在挎包内,并将挎包背在胸前。

    2010年5月5日,贾某在怀柔区雁栖镇某商店内,用事先准备好的一袋辣椒面泼洒被害人李某面部。在李某捂着眼睛反抗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殴打,想使劲将被害人胸前的挎包抢走。但李某激烈反抗并大声呼叫,周围群众闻声而来将贾某当场抓获。经查明,被抢挎包内有人民币6297元,手机充值卡65张价值人民币2080元,共计8377元。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意欲抢劫他人财物,其犯罪事实清楚,但因其抢劫未遂且被抓获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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