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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安局干部 酒吧骗钱又骗喝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10-08-18 15:34:59


    打着国家安全局警察的旗号,多次混迹于上海同乐坊某酒吧的徐志海,靠着一张黑色带警徽的证件套四处张扬,骗钱又骗喝的他最终被押上了法院刑事被告席。8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徐志海拘役5个月。

    年近40岁的徐志海仅有高中文化程度,但身材高大的他很会包装自己,弯弓眉下带着一付金丝边眼镜,梳着一面倒的发型,开口则显得略带南方腔的普通话,更显得斯斯文文且给人“来路”挺深感觉。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9年10月,徐志海靠那张挺能唬弄人的国安局警官证,在上海同乐坊某酒吧内,到处显赫自己是从“皇城根”来的。当别人打探徐志海是那路“神仙”时,一边端着酒杯,一边摇晃着警官证的徐某,吹嘘自己是从北京派驻到上海的国安局人员,在上海有这广泛的人脉关系,特别是在公检法司等部门“路路通”。

    2010年2月,同乐坊某酒吧业务经理张某,因岳父在本市某羁押场所服刑而找到徐某,希望能从中帮忙在羁押场所受到“照顾”。徐某开口就称需要疏通费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5000元。此外,徐某还通过张某介绍,搭识某酒吧总经理继续抬出自己是国安局警察的假身份,多次要求对方无偿提供价值1000多元的酩悦香槟(白)酒三瓶,供他享用,导致该酒吧损失营业额约3000余元。

    据被害人张某和某酒吧总经理反映,时间一长,他们发现酒后胡言乱语的徐某带着女朋友到酒吧玩耍,举止与其自称的身份极不相称,特别是收受钱款后却根本不替被害人办事,向警方报警遂案发。

    到案后,徐志海承认自己不是警察,更不是国安局的工作人员,没有能力打通公检法司的“关节”,也根本不认识这些部门的任何人,一直自称是国安局的目的,是显得自己是有身份和地位,无论什么事情都搞得定,想让酒吧老板无偿送酒给自己喝。徐志海后悔地说,“我原来只是好面子,吹牛,没有想到这样是犯法的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志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该行为已构成了招摇撞骗罪。鉴于徐志海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赔了赃款,遂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了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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