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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器械花样多 动感单车“骑”骨折
作者:邵敏   发布时间:2010-09-14 16:04:46


    陈女士在健身俱乐部第一次骑动感单车,本想锻炼身体,却因为单车速度过快无法停下磕碰到膝盖致骨折。日前,陈女士起诉北京某健身俱乐部,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两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陈女士起诉称:2009年9月11日,陈女士同北京某健身俱乐部签订《入会协议》,交纳会员费1009元,成为该健身俱乐部的会员。2009年9月24日下午,陈女士和朋友到该健身俱乐部处锻炼,在上动感单车课时,教练带领大家稍作活动,便让大家骑动感单车。陈女士是第一次骑动感单车,脚踏板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陈女士控制不住,又不知道怎么停下来,突然陈女士的膝盖碰到单车,疼痛难忍,陈女士的朋友将陈女士扶到前台,告知前台工作人员陈女士受伤的情况。在前台工作的健身俱乐部职员给陈女士喷了云南白药,后陈女士家人赶到,健身俱乐部教练陪同原告及家人到中日友好医院就诊,陈女士经诊断为右足内踝骨折。

    陈女士认为,健身俱乐部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场所,没有为会员讲解动感单车的使用方法,未提醒应当注意的事项,未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导致陈女士受伤。陈女士两个多月无法上班,生活不能自理。陈女士起诉至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该健身俱乐部履行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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