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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奇妙“被减肥” 马诺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0-09-28 16:30:05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网站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南南昌妆点公司被马诺告上法庭。

    马诺诉称,其系国内著名平面模特,2010年9月10日,其接到朋友电话,被告知南昌妆点公司在其下辖网站“FACE妆点网”的若干广告专题中,擅自大量使用了自己的照片并配以文字。马诺认为,其作为国内著名平面模特,曾为《男人装》、《时尚》等大牌杂志拍摄平面照片,并为国美电器、中国移动等众多知名品牌担任平面代言,被告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作减肥、丰胸等整形的广告宣传,使其受到质疑和误解,使其社会评价降低,严重损害了其商业代言人形象,侵犯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公司在《北京青年报》及其网站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七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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