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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周转资金女经理狂刷15张信用卡透支24万
作者:张鹏 王启亮 发布时间:2010-10-13 15:45:18
一家食品公司女经理路卉为帮助企业周转资金,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后大肆刷卡恶意透支人民币24万余元,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日前,53岁的女经理路卉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自2007年开始,被告人路卉先后在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利用上述信用卡在海淀区等地大肆刷卡消费,超过规定期限共计透支人民币24万余元,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2010年3月11日,被告人路卉被抓获。案发后,路卉的家属分别代其向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还款13万余元,尚有赃款人民币13万余元未退赔。 庭审中,被告人路卉表示,2007年她的食品公司虽然没有亏损,但资金周转不开,当时好多银行都到公司说办卡刷的钱可以用于公司资金周转,于是她便办了多张信用卡用于透支套现。信用卡透支的钱主要用来给公司买原材料、交水电费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路卉当庭自愿认罪,并结合其案发后在家属协助下退赔了部分赃款,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路卉提出了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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