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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骗岳父钱财供情人挥霍受审
作者:曹蕾 发布时间:2010-10-13 16:10:33
为了赢得情人冯某的芳心,29岁的无业青年杨某以倒卖信用卡、筹办工地供货资金为借口,向妻子王蔷(化名)的家人诈骗供自己和情人冯某挥霍。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4月,被告人杨某在石景山区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托人为其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一本,并在丰台区以办理房产过户为名,诈骗岳父王先生人民币1.7万元;2009年7月,被告人杨某在丰台区以倒卖手机充值卡为名,诈骗妻子的表姐张女士人民币8万元,同年10月,杨某又以同样的名义诈骗冯某的舅舅赵先生人民币6万元;2009年8月15日,被告人杨某在朝阳区以工地供货缺少资金为名,诈骗妻子的姑姥姥胡女士人民币15万元,同年10月,杨某又以同样的名义在丰台区诈骗被害人张女士人民币34万元。 庭审过程中,杨某辩称自己只是向亲戚借钱去做生意,并没有诈骗的意图。 杨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杨某拿到钱之后还了一部分,因此不能认定这种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此外还对公安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情况、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提出质疑,为杨某做出无罪辩护。 据悉,杨某和妻子王蔷相识近9年,2007年刑满释放后两人结婚。由于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一直住在岳父家中,总觉得被人看不起。2009年5月,杨某在网上认识冯某之后,立刻被小自己5岁的冯某吸引,觉得相见恨晚。为了长期和冯某保持情人关系,杨某不惜多次编造谎言,从妻子家人手中骗取钱财60余万,仅汽车就为冯某购置了两台。 “手心手背都是肉”,念起妻子对自己的感情,杨某说道:“我实在很对不起妻子,但是也不想失去情人。”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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