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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中石化处长”诈骗钱财
作者:李媛   发布时间:2010-10-19 11:01:47


    北京市无业男子冯燕宾涉嫌冒充中石化公司处长,以多种手段诈骗钱财,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冯燕宾曾先后三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于2008年1月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指控,冯燕宾于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间,在朝阳、海淀、石景山等区,冒充“中石化公司处长”,以谈恋爱、购买股权、利用职权低价倒卖加油卡、高息借款等名义,分别骗取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71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冯燕宾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冯燕宾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罪,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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