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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职介所负责人向四名公职人员行贿被诉
作者:张杰峰    发布时间:2010-11-01 14:37:24


    李某在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四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9000元。近日,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现年44岁的李某系湖南省会同县某职业介绍所负责人。2006年至2007年,李某以会同县两所学校的资质和名义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得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153350元。在培训过程中,李某未按会同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培训,以虚列培训名单和制作假档案的方式,从中获得非法所得四万元。在此期间,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四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9000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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