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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合伙倒卖香烟被公诉 涉案金额400余万
作者:张田三 刘国丽   发布时间:2010-11-01 14:47:26


    浙江的刘军在网络上发布高价收购香烟信息,远在山东的匡华、陈生发现后如获至宝,一拍即合。2010年10月29日,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匡华、陈生、刘军提起公诉。

  年方30出头的匡华、陈生,初中文化程度,均为山东省胶南市人。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宁波市的刘军在网上发布了一条高价收购“中华”牌香烟的信息后,正在网上聊天的匡华、陈生便电话联系上刘军,不久,三人见面商议共同“发财”。由匡华、陈生在山东负责收购“中华”、“大丰收”、“红金龙”、“南京”等牌子香烟,通过快递、长途大巴等方式,将收购的香烟运送到浙江省宁波市,由刘军负责销售。至抓获时,三人共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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