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个女孩在一高速工地玩耍时溺水身亡,同村农民龙台、龙振兴便聚众扛尸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政府闹事,打烂政府部门的门窗、办公设备,打伤前来调解处理的干部。近日,涟源市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龙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龙振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0年6月27日下午,涟源市湄江镇栗山村女孩龙某某、邱某某在“安邵高速”施工工地积水坑内玩水不慎溺水身亡,村民龙春飞(另案处理)等提出,湄江镇政府负有监管施工责任,召集村民群众扛尸闹事。当天下午3时,龙台、龙振兴等人与一些群众“扛尸”来到湄江镇政府,逼门卫打开大门,将两个女孩的尸体抬进院内,用拖把打烂宣传栏,踢烂党政办、企业办的门,又将尸体抬进党政办的办公室,龙台、龙振兴等人趁机砸烂两间办公室的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电话机、桌椅等物。一些不明真象的群众不听劝阻,殴打前来作劝说工作的湄江镇人大吴副主席,龙振兴用手箍住吴副主席的颈部(轻微伤)。当天晚上,龙台、龙振兴等在院子内烧纸钱、燃放鞭炮。直至次日下午5时,安邵高速公路施工部门赔偿二位死者家属各16万元后,才将两具尸体抬走,扛尸时间长达26小时,造成湄江镇政府无法工作。经鉴定,损坏物品价值达18660元。
据办案法官称,龙台、龙振兴在审理期间委托亲属赔偿湄江镇政府经济损失业1万元,并写了悔过书,获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