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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货站屡遭失窃 仨“内鬼”装卸工均获刑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10-12-07 12:59:25


    三名装卸工利用在机场货站装卸货物的工作便利,从出港货物中大肆盗窃内存条、优盘和笔记本电脑等货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付某、郑某有期徒刑各十年等刑事处罚。

    2009年11月6日至2010年4月14日期间,王某、付某、郑某经预谋后,以单独或分别结伙等形式,利用其为所在公司的装卸工,在浦东国际机场西区(三期)货站装卸货物的工作便利,采用先划破外包装,从中窃得货物后藏在铲车托盘底下或藏于鞋子底下,最后带出货站的手段,先后从多家公司委托承运的出港货物中窃得创见牌内存条90根、金士顿牌优盘700只、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和音乐播放器等各3台,共计价值人民币24.5万余元。事后,王某等三人并将上述部分赃物予以出售牟利。4月14日晚,王某、付某、郑某因被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犯罪嫌疑而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盗货物中的603只优盘已从王某、付某处缴获并发还。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付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鉴于王某有立功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王某、付某、郑某到案后还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事实,均可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根据王某等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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