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将心比心化解纠纷
作者:韩艳   发布时间:2010-12-24 16:05:56


    四年多来,我审理了千余起案件,但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我亲自主审的第一起离婚案件。

  那是2006年的夏天,女青年徐某因为交通事故被撞伤,大脑严重损伤,生活难以自理。她的丈夫师某从肇事者手中领来26.3万元赔偿款后,却转而来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

  接到案件后,我首先着手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徐某在医院躺着,处于昏迷状态,她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和律师代理人一道来到法庭。调解时,。徐某的代理人提出赔偿款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应归徐某所有;师某则一口咬定钱都给徐某治病了,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外债。双方的分歧很大。我冷静分析了一下,显然,26.3万元赔偿款是案子的焦点,只有找到这个突破口,才能顺利化解纠纷。赔偿款在哪里呢?恰在这时,徐某的代理人适时申请查询以“师某”为户头的银行账户,于是,我带着书记员先后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查询,但是都没有结果。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因为被告徐某举证不能,我完全可以抛开赔偿款开庭继续审理该案,调解不成即迳行判决。

  但想到徐某一家人期盼的目光,他们作为农民,这么一笔钱可是为徐某继续治疗的“救命钱”呀!我觉得,法律要有温情,法官要主动作为,不能就案办案,机械理解法律;我觉得如果不通过法律为弱势者讨回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将会良心上过不去。坐卧难安,如果我是当事人,就会感到法律的冰冷。

  我反复进行了思考后,觉得师某不做什么生意,完全是以地为生的农民,26万多元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那藏在家中的可能性就极低,也就是说存在银行的可能性很高。那么,既然师某不是以自己名义存银行,那会不会动用他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名义呢?于是,我首先到当时还没有联上网的师某所在镇和附近的农行营业所、信用社查询,又到县城的信用社、农行、工行、建行、中行等几大银行查询。在建行查询时已是下午5点多,查询了3个多小时,在我们几乎快要放弃的时候,意外峰回路转。监控录像中显示师某和其父一块取走了20万元,师某是以其父的存的款,取款的时间正是师某起诉离婚的当天。当时只有中行没查了,事不宜迟,我赶紧向法院领导作了汇报。在领导的协调下,当晚9点多我直奔中行,果然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了师某的他的妹妹,后又查阅了银行的记账凭证,发现以其妹妹名义存了20万元。我及时依法对20万元存款冻结,确保了案件顺利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师某无奈之下,竖起大拇指连说了三个“没想到”。看到徐某一家人感动的热泪盈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感到不管再苦再累,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后来徐某的父母逢人便夸说多亏了我,但我觉得这都是我应当为他们考虑的。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我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 从农村走出来的,我深知没有难事,老百姓谁愿意打官司呢?因此,在感情上我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在办案过程中努力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假如我碰到这种情况,我会怎么办?假如我的家人、亲属正在诉讼过程中愁苦不堪,我是什么心情?假如我们家里的一个案子长期解决不了,我的心情又会怎样?我总是真心体会这些酸甜苦辣,尽心尽力化解矛盾。4年多来,我审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看到一起起纠纷、一件件纠纷通过辛勤努力而化解,我心中洋溢着说不出的幸福和快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